|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宋曜安 |
| 聯絡電話 | (02)23667390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841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7/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TPC1150508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0元 |
| 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8/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8/26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得標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54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資訊服務標準條款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電智慧倉儲管理系統(WMS)推廣建置(第一期)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60,481,200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60,481,200元) 二、本案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招標文件「台電智慧倉儲管理系統(WMS)推廣建置(第一期)案招標規範」附件2「建議書撰寫指引」及附件3「建議書評選」;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議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500044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履約地點:材料處北部與中部儲運中心、配售電事業部之台北市區營業處、高雄區營業處、輸供電事業部之台北供電區營運處、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其餘詳「台電智慧倉儲管理系統(WMS)推廣建置(第一期)案招標規範」貳、專案範圍。 十、得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包含陸製/陸資/貼牌產品/標示台灣製造卻使用陸製晶片)資通訊產品;且乙方供應之手持裝置(PDA、平板)及標籤列印機,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其餘詳台電智慧倉儲管理系統(WMS)推廣建置(第一期)案「資訊應用軟體委外開發服務契約書」第八條 履約管理 第二十六、。 十一、本案履約過程中全部地點倘有使用機具,且其具有聯網或無線傳輸能力之通訊組件,該組件不得為大陸廠牌且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者,其餘詳「台電智慧倉儲管理系統(WMS)推廣建置(第一期)案」投標須知第十五、(4)。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8/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