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420047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15年SCR蜂巢式觸媒模組採購一批(含大二機舊觸媒取樣)

💰 預算金額: NT$ 1.49億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2/13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6/02/12 17:00 | 開標:2026/02/13 09: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7,000,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6/01/26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6/01/26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5/11/1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3,350,000
原始預算
$ 149,278,500
底價金額
$ 128,373,000
底價標比
103.88 %
預算折數: 89.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庭蓁
聯絡電話 (02)23666777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傳真號碼 (02)236790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10
原公告日 115/02/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5/02/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3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交貨/裝運完成;第二期及第三期:自機關依各期分別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C製造業、F1批發業、F2零售業、F4國際貿易業或E營造及工程業)證明文件。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採購規範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投標廠商如為外國廠商,免附該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時須提出曾交付類似本廠發電燃煤鍋爐之蜂巢式脫硝觸媒之承作文件,須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EX: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標。燃煤鍋爐以外之文件皆視為不合格。 2.投標時須提出觸媒製造廠曾送至VGB或EPRI標準製訂委員會(EPRI Protocol for Laboratory testing SCR catalyst samples;Protocol workgroups)認可觸媒製造廠家或實驗室之蜂巢式觸媒檢驗報告影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測試項目詳大林發電廠財物採購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其他】: 一、本次更正開標地點、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四、本案為第3次公開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五、本案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六、本案履約期限: (一)第一期: Item10: 1.國外標: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裝運。 2.國內標: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交貨至大林發電廠。 Item20: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 (二)第二期及第三期(Item30及40):自機關依各期分別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文件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投標廠商請注意大林發電廠財物採購規範十二、註1:「第(二)、(三)點所述之文件如為非英文之外語,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館/辦公處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之規定。 十一、曾參與114年11月24日0081420047案之開標,且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如未變更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本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惟必須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或資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4年11月24日開標所提送之「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當日若無新廠商須審查規格文件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予開價格標。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十三、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庭蓁
聯絡電話
(02)23666777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傳真號碼
(02)236790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10
原公告日
115/02/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5/02/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3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交貨/裝運完成;第二期及第三期:自機關依各期分別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C製造業、F1批發業、F2零售業、F4國際貿易業或E營造及工程業)證明文件。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採購規範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投標廠商如為外國廠商,免附該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時須提出曾交付類似本廠發電燃煤鍋爐之蜂巢式脫硝觸媒之承作文件,須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EX: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標。燃煤鍋爐以外之文件皆視為不合格。 2.投標時須提出觸媒製造廠曾送至VGB或EPRI標準製訂委員會(EPRI Protocol for Laboratory testing SCR catalyst samples;Protocol workgroups)認可觸媒製造廠家或實驗室之蜂巢式觸媒檢驗報告影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測試項目詳大林發電廠財物採購規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其他】: 一、本次更正開標地點、截標日期及開標日期。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四、本案為第3次公開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五、本案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六、本案履約期限: (一)第一期: Item10: 1.國外標: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裝運。 2.國內標: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交貨至大林發電廠。 Item20: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 (二)第二期及第三期(Item30及40):自機關依各期分別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文件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投標廠商請注意大林發電廠財物採購規範十二、註1:「第(二)、(三)點所述之文件如為非英文之外語,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館/辦公處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供機關審查,未提供者視為不合格」之規定。 十一、曾參與114年11月24日0081420047案之開標,且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如未變更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本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惟必須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或資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4年11月24日開標所提送之「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之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當日若無新廠商須審查規格文件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予開價格標。 十二、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十三、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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