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300070 已決標公告 開口契約/未載明

118年商轉燃氣機組電力採購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05/2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5/21 10:00 | 開標:2025/05/21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5,000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05/23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6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05/23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5/05/23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5/05/01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5/03/28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5/02/19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4/12/0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亭瑤
聯絡電話 (02)23666797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內(含展延期間),甲方保留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之權利,加計增購(後續擴充)金額後之總金額以不超過本案採購金額為上限,詳「118年商轉(自建LNG接收站或自籌供氣來源)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四十二條、「118年商轉(由中油供氣)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四十一條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5/21 10:00
開標時間 114/05/2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300070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自決標日期起生效,契約期間自商業運轉日起屆滿二十五年之日止;惟依本契約提前 終止者不在此限。其餘詳本採購各「118年商轉燃氣機組電力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八章契約期間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及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發電機組於商業運轉日後每月售予之售電度數,電費之計算及調整公式詳特訂條款第二十九條及其附件20。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4)其他資格證明文件(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電業管制機關核發之籌設或擴建許可;惟尚未取得籌設或擴建許可者,應提出下列各項文件: (4-1) 發電廠籌設或擴建計畫書(含財務規劃)。 (4-2) 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如為A組投標廠商,含接收站)。 (4-3) 發電廠廠址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及地政機關意見書。 (4-4) 發電廠之電源線引接同意證明文件。 (4-5) 供氣同意證明文件。 註:A組投標廠商之供氣同意證明文件例如:LNG接收站建造計畫及LNG框架協議;若為自籌供氣來源者,除該自籌供氣來源之接收站之LNG接收站建造計畫及LNG框架協議外,應再檢附非中油供氣之供氣同意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具電業管制機關核發之籌設或擴建許可;惟尚未取得籌設或擴建許可者,應提出下列各項文件:發電廠籌設或擴建計畫書(含財務規劃)。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如為A組投標廠商,含接收站)。發電廠廠址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及地政機關意見書。發電廠之電源線引接同意證明文件。供氣同意證明文件。其餘詳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4)。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依電業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政府能源政策,採購118年商轉之新設燃氣複循環機組電力共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903.8520億度。本案採分組分量決標,A組(自建LNG接收站或自籌供氣來源)最低決標機組容量為50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690.3975億度),最高不超過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903.8520億度);B組(由中油供氣)最低決標機組容量為50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690.3975億度),最高不超過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682.8792億度)。價格標開標先辦理A組,再辦理B組,倘A組決標後剩餘容量不足50萬瓩則不開B組價格標。A+B組合計採購最低50萬瓩,最高不超過264萬瓩,A、B組分別於118年12月31日及118年6月30日以前商業運轉。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單價比減,分組分量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曾參與本案投標,且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廠商,如未變更資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惟需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4年1月22日開標所提送之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全案無新廠商投標或無需審規格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四、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組分量決標,投標廠商可選擇投標一組或同時投二組,各組投標文件除價格標文件應分組個別裝封外,資格及規格文件無需分組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綜合封)標示投標組別。 (註:價格標文件未分組裝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六、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8年商轉燃氣機組電力採購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903852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亭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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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否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內(含展延期間),甲方保留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之權利,加計增購(後續擴充)金額後之總金額以不超過本案採購金額為上限,詳「118年商轉(自建LNG接收站或自籌供氣來源)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四十二條、「118年商轉(由中油供氣)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四十一條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5/21 10:00
開標時間
114/05/2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300070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自決標日期起生效,契約期間自商業運轉日起屆滿二十五年之日止;惟依本契約提前 終止者不在此限。其餘詳本採購各「118年商轉燃氣機組電力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八章契約期間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及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發電機組於商業運轉日後每月售予之售電度數,電費之計算及調整公式詳特訂條款第二十九條及其附件20。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4)其他資格證明文件(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電業管制機關核發之籌設或擴建許可;惟尚未取得籌設或擴建許可者,應提出下列各項文件: (4-1) 發電廠籌設或擴建計畫書(含財務規劃)。 (4-2) 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如為A組投標廠商,含接收站)。 (4-3) 發電廠廠址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及地政機關意見書。 (4-4) 發電廠之電源線引接同意證明文件。 (4-5) 供氣同意證明文件。 註:A組投標廠商之供氣同意證明文件例如:LNG接收站建造計畫及LNG框架協議;若為自籌供氣來源者,除該自籌供氣來源之接收站之LNG接收站建造計畫及LNG框架協議外,應再檢附非中油供氣之供氣同意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具電業管制機關核發之籌設或擴建許可;惟尚未取得籌設或擴建許可者,應提出下列各項文件:發電廠籌設或擴建計畫書(含財務規劃)。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如為A組投標廠商,含接收站)。發電廠廠址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及地政機關意見書。發電廠之電源線引接同意證明文件。供氣同意證明文件。其餘詳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4)。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依電業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政府能源政策,採購118年商轉之新設燃氣複循環機組電力共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903.8520億度。本案採分組分量決標,A組(自建LNG接收站或自籌供氣來源)最低決標機組容量為50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690.3975億度),最高不超過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903.8520億度);B組(由中油供氣)最低決標機組容量為50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690.3975億度),最高不超過264萬瓩(換算25年契約期間電力約3,682.8792億度)。價格標開標先辦理A組,再辦理B組,倘A組決標後剩餘容量不足50萬瓩則不開B組價格標。A+B組合計採購最低50萬瓩,最高不超過264萬瓩,A、B組分別於118年12月31日及118年6月30日以前商業運轉。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組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單價比減,分組分量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曾參與本案投標,且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廠商,如未變更資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惟需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4年1月22日開標所提送之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全案無新廠商投標或無需審規格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四、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組分量決標,投標廠商可選擇投標一組或同時投二組,各組投標文件除價格標文件應分組個別裝封外,資格及規格文件無需分組裝封,無需於大外標封(綜合封)標示投標組別。 (註:價格標文件未分組裝封者視為不合格標) 五、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六、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8年商轉燃氣機組電力採購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390385200000
受理單位:單位
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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