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0/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0/30 15: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80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其他: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第一期各項計畫書 ,工期14日曆天以內竣工。 第二期主體工程,工期175日曆天以內竣工。(詳契約第6條、特訂條款)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須知第7條: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二、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10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茲證明者」。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四、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五、餘詳投標須知十四。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現有「基本資格」已足夠確認履約能力。
其他:附加說明
一、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無效標。 二、本案為工程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含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三、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或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五、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工程地點:台東縣卑南鄉太平村。 八、履約期限:(詳契約第6條、投標須知第4條) 工程預計開工日為甲方通知開工。 第一期各項計畫書,工期14日曆天以內竣工。 第二期主體工程,工期175日曆天以內竣工。 本工程之竣工條件及認定標準: 第一期:各項計畫書依土木施工規範1.5.1項辦理。 第二期:完成鐵塔基樁、連梁、小柱及其他附屬工程(含撤收及復舊完成)及各項竣工前應辦之工務手續。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依採購法第48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2T01:18:02+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須知第7條: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二、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10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茲證明者」。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四、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五、餘詳投標須知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