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2 - 不動產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方秀玉 |
| 聯絡電話 | (06)6563711#23311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一)考量本案積點數量採實作實算計價,續擴充金額以不逾契約金額10%為上限。 (二)契約到期日(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為契約期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1/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1/22 09:30 |
| 開標時間 | 112/11/22 13: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應停止交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招標文件說明(本工程已參照物價指數調整,不適用物調)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營造業(以上檢附該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及承攬(辦)工程手冊)。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金額(未稅)8,8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8,000,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5、工作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新營區轄區 。 6、本工作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應停止交辦。 7、本工作特訂條款第一章13.4已明訂「本工作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總務組劉先生,電話:06-6563711轉23309;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方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本處:[email protected]。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1/22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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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