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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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廖珮妗 |
| 聯絡電話 | (06)6563711#311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9/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9/18 09:30 |
| 開標時間 | 108/09/18 13: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0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90天交貨+通知日起120天安測,餘詳特訂條款9。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授權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提供「油中溶解可燃性氣體」及「水分」檢出裝置及LoRa整合相關承攬實績之證明文件如專案驗收證明。 備註: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14,79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14,79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未稅)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其它 | 一、案屬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二、本案特訂條款4.投標文件審查:(請一併填寫特訂條款附表1) 4.2型錄規格封及價格封分開封裝,並於規定截標時間內(寄)送達本處,以供審查且投標廠商應將型錄規範內凡符合本規範之處如為外文者,應整句譯成中文(若中譯文與原廠規格不一致時,甲方得視情節判定)。 4.3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提供規格文件以供審查: (1)產品型錄或技術文件,須逐條列出符合本特訂條款「6.軟體規劃說明」及「7.硬體規格說明」之要求以供審查。 (2)提供「6.軟體規劃說明」及「7.硬體規格說明」原廠或原廠授權台灣代理商所開立之規格確認文件。 (3)除特訂條款6.軟體規劃說明之6.4可燃性氣體及水分線上分析監控系統、6.5後台管理系統及6.6行動警報管理APP為客製化軟體免審查。 4.4投標時於廠商規格封檢附以下文件及填妥附表1供審查。附件資料須以中文敘述為主,審查之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合乎規範之處須以中文翻譯列出以利審查,若型錄為網頁下載之型錄需檢附網站資訊以供查對,並將規範部份以色筆逐項標示清楚,如審查資料表內容漏列、不完整或相關文件未標示符合規範相對應章節者,退回投標廠商澄清後再重新審查。 4.5規格標審查合格後,始有權利參加價格標開標。 三、本案履約期限分成「材料交貨期」與「材料安裝期」兩部分,餘詳本特訂條款9.工作期限及罰款: (1)材料交貨期:自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並出示產品相關證明,得通知甲方辦理驗收(材料驗收;附表2)。 (2)材料安裝期:須配合本處檢出裝置汰換後,自甲方通知日起12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拆除、測試、教育訓練(即完成附表3、4、教育訓練等項目),安裝期間逢休息日及休假日原則上不施工,若因甲方電力系統需求,須於休息日或休假日出勤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惟為顧及勞基法,乙方須注意人員之調配。 四、本系統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所使用之設備廠牌不得為中國大陸業者廠牌,硬體設備須為2019年以後製造。其餘注意事項請詳本特訂條款8.其他事項。 五、請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送)達投標文件,逾時送達者無效。(以本處印時鐘收件時間為準) 六、(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3)屆時如須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政風組專線06-656273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採購案疑義或異議之受理電話(06)6563711、傳真:(06)6565835、地址: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八、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其繳款方式及有效期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9.押標金。 九、投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及本案標的採購規範等規定備具。 十、本案各項規定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十一、未盡事宜請詳旨案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特訂條款、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及相關文件。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業奉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18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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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