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0800029 已決標公告 查核金額

嘉民E/S等三所161kV空斷開關汰換工作

💰 預算金額: NT$ 1365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6/04 17:00 | 開標:2019/06/05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19/05/29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5/2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75,000
原始預算
$ 13,650,000
底價金額
$ 12,232,500
底價標比
98.71 %
預算折數: 88.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佳瑩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0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44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44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後90停電工作天內汰換完成,餘詳特訂條款七。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曾完成161kV空斷開關設備汰換安裝工程或完成161kV空斷開關設計製造與安裝之實績證明文件。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為13,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為13,000,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 4.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詳投標須知第6條) 5.本案已於招標公告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 6.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7.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8.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26條) 9.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天計算。(投標須知第37條) 10.本工作地點:詳本案特訂條款第二條。 11.本工作履約期限:(詳特訂條款第七條) (一)本工作決標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由甲方通知開工,乙方應於開工前提出工作開工報告表(以甲方收文日期為準),每逾1日曆天罰新台幣1,000元。 (二)工作期限為開工後90個停電工作天內將現場全部ABS汰換完成,經乙方報竣工後辦理工作驗收,每逾1停電工作天應依契約價金總額(未稅)繳納逾期違約金3 ‰。 (三)本工作需於訂約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文件供甲方審查,如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報,每逾期一日罰款新台幣1,000元;甲方視其審查結果函文通知乙方於指定時間內修正後再送甲方審查,未於期限內視同逾期每日罰款1,000元,且不得進場施作。 (四)本工作安裝所需之用水、用電由甲方免費供給,惟電源端引接須經甲方現場檢驗員指示始得引接;安裝時電源引接線須採用電纜及漏電斷路器,如不依規定用電每次計罰5,000元。 (五)現場裝設工作須配合甲方停電時程辦理,若設備已安排停電,而乙方未能配合施工,每次罰款新台幣10,000元。 (六)若因本公司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之災害影響而無法繼續施工時,依工作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相關規定辦理展延履約期限。 12.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變電組 電話:06-6563711轉411。 1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1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投標須知第82條) 15.本工作付款條件:請詳特訂條款第十條。 16.本勞務工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工作款。(詳特訂條款第十條) 1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招標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詳投標須知第22條。) 18.(1)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6)6563711轉620。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雲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 (3)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6-3628888,檢舉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 (4)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 19.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佳瑩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0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44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44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後90停電工作天內汰換完成,餘詳特訂條款七。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其他:曾完成161kV空斷開關設備汰換安裝工程或完成161kV空斷開關設計製造與安裝之實績證明文件。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為13,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為13,000,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 4.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詳投標須知第6條) 5.本案已於招標公告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行辦理決標。 6.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7.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8.本案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26條) 9.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天計算。(投標須知第37條) 10.本工作地點:詳本案特訂條款第二條。 11.本工作履約期限:(詳特訂條款第七條) (一)本工作決標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由甲方通知開工,乙方應於開工前提出工作開工報告表(以甲方收文日期為準),每逾1日曆天罰新台幣1,000元。 (二)工作期限為開工後90個停電工作天內將現場全部ABS汰換完成,經乙方報竣工後辦理工作驗收,每逾1停電工作天應依契約價金總額(未稅)繳納逾期違約金3 ‰。 (三)本工作需於訂約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報「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文件供甲方審查,如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報,每逾期一日罰款新台幣1,000元;甲方視其審查結果函文通知乙方於指定時間內修正後再送甲方審查,未於期限內視同逾期每日罰款1,000元,且不得進場施作。 (四)本工作安裝所需之用水、用電由甲方免費供給,惟電源端引接須經甲方現場檢驗員指示始得引接;安裝時電源引接線須採用電纜及漏電斷路器,如不依規定用電每次計罰5,000元。 (五)現場裝設工作須配合甲方停電時程辦理,若設備已安排停電,而乙方未能配合施工,每次罰款新台幣10,000元。 (六)若因本公司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之災害影響而無法繼續施工時,依工作契約第十三條-延遲履約相關規定辦理展延履約期限。 12.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變電組 電話:06-6563711轉411。 1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1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投標須知第82條) 15.本工作付款條件:請詳特訂條款第十條。 16.本勞務工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工作款。(詳特訂條款第十條) 1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招標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詳投標須知第22條。) 18.(1)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6)6563711轉620。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雲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 (3)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6-3628888,檢舉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 (4)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 19.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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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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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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