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077004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61kV北港~四湖一二路#51、#52鐵塔包建更換工程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4/19 17:00 | 開標:2019/04/2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玖拾陸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19/04/01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4/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425,000
原始預算
$ 31,920,000
底價金額
$ 31,500,000
決標折數
99.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4/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2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拾陸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材料製造:決標次日130日曆天;現場施工:開工日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詳特訂條款第六條(二)。 六、報價及付款: (二)廠商資格: 1.一般規定: a.本工程屬於專業技術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b.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准發放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c.提出之國外完工實績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均須經當地之公正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有經公正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基本資格: a.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經營事業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下列兩項之一:CA02010金屬建築結構及組件製造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b.應提出曾完成下列工程之能力證明文件: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之製造工程(或附台電E054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及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架線工程。 3.票據證明: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ㄧ附具)。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投標須知十四(一)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及詳細價目表。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四湖鄉。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一).本工程分2工期: 1.第1期(材料設計製造):本期須辦理分項驗收,決標次日即為材料設計製造開工日,工期130日曆天,含新設包建鐵塔資料審查及材料製造,乙方須於期限內完成製作報驗,甲方免派員檢驗及材料之中間檢查,乙方需依相關規範自行施行中間檢查,並將紀錄於交貨前送甲方審查,材料製造完成後,通知甲方到廠辦理驗收。 2.第2期(現場施工):本工程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假日及休息日不得出勤施工,但經申請且獲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9.本工程概要,項目如下,餘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1)鐵塔設計 (2)鐵塔製造 (3)鐵塔組裝施工:本工程擬原地以全包建更換#51、#52塔DH型(39M)計2座,採單回線停電更換,施工時,須與供電中線路保持2M以上安全距離。本工程擬依原應力設計,將#51、#52塔DH型(39M)計2座重新設計,改建為DHMP型(39M),並於舊塔無拆除狀況下包建,施工完成,拆除舊塔。 (4)基礎及搭接 (5)材料運搬 10.本特訂條款六、報價及付款(十)訂有「(十) 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陳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雲林縣調查處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30,4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30,4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4/19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2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玖拾陸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材料製造:決標次日130日曆天;現場施工:開工日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詳特訂條款第六條(二)。 六、報價及付款: (二)廠商資格: 1.一般規定: a.本工程屬於專業技術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b.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准發放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c.提出之國外完工實績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均須經當地之公正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有經公正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基本資格: a.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經營事業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下列兩項之一:CA02010金屬建築結構及組件製造業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b.應提出曾完成下列工程之能力證明文件: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設計之製造工程(或附台電E054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及161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移架線工程。 3.票據證明: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ㄧ附具)。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投標須知十四(一)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請併附標單及詳細價目表。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四湖鄉。 8.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 (一).本工程分2工期: 1.第1期(材料設計製造):本期須辦理分項驗收,決標次日即為材料設計製造開工日,工期130日曆天,含新設包建鐵塔資料審查及材料製造,乙方須於期限內完成製作報驗,甲方免派員檢驗及材料之中間檢查,乙方需依相關規範自行施行中間檢查,並將紀錄於交貨前送甲方審查,材料製造完成後,通知甲方到廠辦理驗收。 2.第2期(現場施工):本工程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00日曆天內完成(包含停電時方得施工之停電時間);假日及休息日不得出勤施工,但經申請且獲甲方同意者不在此限。 9.本工程概要,項目如下,餘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1)鐵塔設計 (2)鐵塔製造 (3)鐵塔組裝施工:本工程擬原地以全包建更換#51、#52塔DH型(39M)計2座,採單回線停電更換,施工時,須與供電中線路保持2M以上安全距離。本工程擬依原應力設計,將#51、#52塔DH型(39M)計2座重新設計,改建為DHMP型(39M),並於舊塔無拆除狀況下包建,施工完成,拆除舊塔。 (4)基礎及搭接 (5)材料運搬 10.本特訂條款六、報價及付款(十)訂有「(十) 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不配合物價指數調整」。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陳先生。 13.(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五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雲林縣調查處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30,4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30,4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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