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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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廖珮妗 |
| 聯絡電話 | (06)6563711#311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03/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3/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3/08 13: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91,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40日曆天內竣工,餘詳投標須知四及特訂條款十一。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三)同特訂條款第5條。 5.1投標廠商資格必需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CC01)電機及電子機械材製造業或(E601)電器承裝、安裝業或機電工程業、(E701)電信工程業。 5.2投標廠商資格必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本工程類似製造、供應或承做及終端設備(RTU)、電力自動化監控系統(SCADA)等建置工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5.3投標廠商必需提出GPS主機或過去同型主機有國內外認可實驗室或台電綜研所之證明文件,以證明該採購型式主機符合本特訂條款8.1.3.11之精確度供審查。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尖山電廠、湖西S/S、澎湖P/S(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之2號) 馬公S/S(澎湖縣馬公市海埔路55號)(詳特訂條款第2條)。 8.本工程期限:乙方須依甲方通知辦理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40日曆天完成本工程(含系統試運轉及可靠率測試360個小時),餘詳特訂條款11.工程期限及罰款。 9.本案特訂條款15.1訂有「本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投標前應審慎考慮人力短缺、工資成本、物價上漲及現場環境等因素,將影響詳細核算於報價成本內」。 10.為求廠商估價準確及確實了解工程架構,除詳閱本特訂條款及相關施工平面配置圖(詳附件3、4).外,投標前得通知甲方會同(請於會勘前3天通知)赴現場實地勘察及量測,以作為工程設計及估價之依據(餘詳特訂條款9)。另,如需規範說明亦洽本處資控組電話:06-6563711轉733。 1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5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 13.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4.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email protected] (3)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澎湖縣調查站,(06)927-8888,馬公郵政 60000 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5.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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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