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0670011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嘉南供電區營運處106-107年度零星輸電設備電纜積點發包工程

💰 預算金額: NT$ 3938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8/21 17:00 | 開標:2017/08/22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8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17/08/15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08/1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德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206,000
原始預算
$ 39,375,000
底價金額
$ 36,206,0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2.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交辦期屆滿前2週內,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之80%時,乙方得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惟展延以半年為限。餘詳本案特訂條款四、工程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8/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底,餘詳須知第4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二)款辦理。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三、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五、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六、本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標單注意事項請詳投標須知第12條第1項。 七、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及澎湖縣。 八、工程期限:詳特訂條款第四條及第六.(一)條,其摘要如下: (一)本案總工程交辦期限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底【交辦總工程費尚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其每件交辦工程則以指定日期內竣工。 (二)交辦總工程費(含營業稅)不得超過契約總價,並依下列2項原則加以規範: 1.交辦期屆滿前2週內,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之80%時,乙方得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惟展延以半年為限。 2.交辦期未屆滿或展延期間,交辦總工程費已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 九、工程概要: (一)本工程積點最高共為350萬積點(台灣地區320萬點,澎湖地區30萬點),其中澎湖地區積點數可流入台灣地區交辦(反之則否),惟須以台灣地區積點單價計之。 (二)依各交辦工程實作實算。 十、本案特訂條款五、(二)訂有「本工程使用材料皆由甲方供給,且施工人力已考慮工資波動因素,故本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十一、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電纜組電話:06-6563711轉121。 十二、(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十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7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廖珮妗 電話:(06)6563711轉311、傳真:06-6565835。 十四、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十五、本案檢舉受理機關及聯絡資訊如下:(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廉政熱線及信箱:06-6562730。[email protected] 2.調查機關: (1)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2)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 : 05-5328888,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澎湖縣調查站:(06)9278888,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十六、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珮妗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交辦期屆滿前2週內,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之80%時,乙方得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惟展延以半年為限。餘詳本案特訂條款四、工程數量。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8/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底,餘詳須知第4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二)款辦理。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三、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五、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六、本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標單注意事項請詳投標須知第12條第1項。 七、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及澎湖縣。 八、工程期限:詳特訂條款第四條及第六.(一)條,其摘要如下: (一)本案總工程交辦期限自第1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底【交辦總工程費尚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其每件交辦工程則以指定日期內竣工。 (二)交辦總工程費(含營業稅)不得超過契約總價,並依下列2項原則加以規範: 1.交辦期屆滿前2週內,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之80%時,乙方得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展延契約,惟展延以半年為限。 2.交辦期未屆滿或展延期間,交辦總工程費已達契約總價(含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 九、工程概要: (一)本工程積點最高共為350萬積點(台灣地區320萬點,澎湖地區30萬點),其中澎湖地區積點數可流入台灣地區交辦(反之則否),惟須以台灣地區積點單價計之。 (二)依各交辦工程實作實算。 十、本案特訂條款五、(二)訂有「本工程使用材料皆由甲方供給,且施工人力已考慮工資波動因素,故本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十一、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電纜組電話:06-6563711轉121。 十二、(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三)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十三、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7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廖珮妗 電話:(06)6563711轉311、傳真:06-6565835。 十四、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十五、本案檢舉受理機關及聯絡資訊如下:(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廉政熱線及信箱:06-6562730。[email protected] 2.調查機關: (1)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2)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 : 05-5328888,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澎湖縣調查站:(06)9278888,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十六、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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