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俊榮 |
| 聯絡電話 | (06)6563711#311 |
| 機關代碼 | 3.13.31.96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
| 聯絡人 | 陳俊榮 |
| 聯絡電話 | (06)6563711#311 |
| 傳真號碼 | (06)65658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實作實算計價,後續擴充之金額,不逾契約總金額20%(54,000元)(不含營業稅),合計採購金額約324,000元(未稅)(詳閱投標須知第五十四條)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5/06/02 |
| 原公告日 | 105/06/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2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6元 |
| 總計 | 146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6/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6/08 09:30 |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壹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守衛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5年9月30日前完成簽證申報;12月20日前完成報備。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公司制定規範標準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政府核可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 (二)政府核准登記之服務類合格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或「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三)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1.屬營業稅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屬所得稅繳款證明者,為前一年度所得稅繳款證明文件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年度所得稅繳納期限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驗所得稅繳款證明文件影本。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得免繳驗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但應出具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聲明。 (詳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 )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2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70,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工作地點:雲林、嘉義、台南等轄區(詳特訂條款第三條)。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 電話:(06)6563711轉315。 8.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及投標廠商之統一編號。 9.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處本部守衛室)。 10.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12.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email protected]。 13.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14.其他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特定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6/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