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9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詹郁涓 |
| 聯絡電話 | (04)23335627#408 |
| 機關代碼 | 3.13.31.94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
| 聯絡人 | 詹郁涓 |
| 聯絡電話 | (04)23335627#408 |
| 傳真號碼 | (04)233353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2,68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2/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3/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3/06 10:30 |
| 開標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本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財物:自決標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內。(2)安裝: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詳參本公告附加說明1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式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參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如: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業稅繳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4.經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甲級電器承裝業(檢附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 工業同業公會會員(檢附會員證供審查),或政府核准登記合格電 機技術顧問公司。 5.工作人員須具備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專業證照。 6.依台電「一次變電所所內用電設備規範(LC04)(106 年12 月版)」提供具有製造、供應或承製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空氣斷路器及所內變壓器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工請款發票等)以供審查。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台電「一次變電所所內用電設備規範(LC04)(106 年12 月版)」提供具有製造、供應或承製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空氣斷路器及所內變壓器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工請款發票等)以供審查。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作人員須具備乙級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專業證照。 |
| 其他:附加說明 | 1.開價格標日期:規格文件審查完成後,另行通知開價格標時間。 2.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3.投標廠商如以支票繳納押標金,抬頭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5.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1,6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1,600,000元。 6.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處檢舉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本處疑義、異議聯絡方式同上列招標機關內容。 8.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10.「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1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2.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次日起180 日曆天內完成所內變壓器、文心D/S ACB及國安D/S ACB(如詳細價目表一材料費內容)之製造、交貨(含中間檢查、廠驗)。 (2)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90 日曆天內,完成既有設備拆除並搬運至機關指定地點存放,及新設備現場安裝、測試作業。 13.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463-1029中科所傅主辦。 14.押標金有效期: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4 年6月4日止。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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