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 3,043,950 | WINNER | ||
| 未得標 | -- | -- | |
| 未得標 | $ 3,496,500 | +$ 452,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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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代碼 | 3.13.31.9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佩蓉 |
| 聯絡電話 | (04)23335627#409 |
| 機關代碼 | 3.13.31.94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機關地址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
| 聯絡人 | 吳佩蓉 |
| 聯絡電話 | (04)23335627#409 |
| 傳真號碼 | (04)2333530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2/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2/18 11:00 |
| 開標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共350日曆天,另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以下其中之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4)財團法人。(5)大專院校。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以下其中之一):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曾完成69kV以上地下輸電電纜管路工程之規劃設計承作能力證明。(如業主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證明、付款證明、完工證明、設計成果證明文件等) ※其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69kV以上地下輸電電纜管路工程之規劃設計承作能力證明。(如業主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證明、付款證明、完工證明、設計成果證明文件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作地點:台中市。 5.履約期限:本工作由本公司分別通知開工,其各項履約期限分別說明如下(各期工作內容請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 (1).測量作業及初步規劃設計(含可行性評估報告)(第1期):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日曆天內完成。 (2).細部設計(第2期):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50日曆天內完成。 (3).發包工務(第3期):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80 日曆天內完成。 (4).施工階段配合事項(第 4 期):若甲方未辦理本案工程發包,乙方得於第3 期竣工後 1 年內提出本期竣工。若甲方於 1 年內辦理發包作業,則本期竣工期限延至工程驗收合格日,期間乙方應配合出席本案相關會議(會勘)、辨理設計變更或解釋施工疑義等各式本案相關事項。本期免提送工作月報。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335627#352 電纜組陳政諺。 8.其餘詳招標文件。 |
| 其他:備註 |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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