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00900059 已決標公告

變電所環境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59,500
原始預算
$ 44,100,000
底價金額
$ 42,997,500
決標折數
81.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5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貳佰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1)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曾執行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之整治工作,並取得主管機關解除列管之實績證明文件;處理方法應包含擋土支撐、地下管線測定、管線支撐、土壤清運作業處理,並檢附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影本。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2,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2,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縣名間鄉鹿鳴巷 2-3號。 5.履約期限:109年7月1日~109年12月31日,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693004 總務組林郁雯。 9.其他:(1)須辦理土壤外運清除處理工作,詳特定條款4.3。(2)須設置專案主持人(或經理)1名,詳特定條款3.2.3。(3)參與投標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現場勘查,詳特定條款4.1.1。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機關代碼
3.13.31.94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聯絡人
盧雅萓
聯絡電話
(04)23335627#418
傳真號碼
(04)233353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6/05 09:30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貳佰萬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1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1)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曾執行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控制或整治場址之整治工作,並取得主管機關解除列管之實績證明文件;處理方法應包含擋土支撐、地下管線測定、管線支撐、土壤清運作業處理,並檢附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證明影本。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2,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42,000,000元。 3.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工程地點:南投縣名間鄉鹿鳴巷 2-3號。 5.履約期限:109年7月1日~109年12月31日,詳特定條款第五條。 6.本工程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票據繳交者,須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 8.招標規範如有疑問請洽04-23693004 總務組林郁雯。 9.其他:(1)須辦理土壤外運清除處理工作,詳特定條款4.3。(2)須設置專案主持人(或經理)1名,詳特定條款3.2.3。(3)參與投標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現場勘查,詳特定條款4.1.1。 10.其餘詳招標文件。
備註
本處廉政電話及傳真:04-2330338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0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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