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50600076 已決標公告

委託清理廢鎳鎘蓄電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5,287
原始預算
$ 650,000
底價金額
$ 575,28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49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49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1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決標之次日起20天為原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無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應附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其他:有害事業廢棄物所需文件 1、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提供處理許可證者另應委託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並應檢附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及委託書,有關其清除、處理廢棄物種類、日/月清運量、營業項目及有效期限均應符合本公告內容者。(代清除機構級別由甲方指定) 2、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其處理機構屬境外處理者,應檢附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有關其清除廢棄物種類、日/月清運量、營業項目及有效期限均應符合本公告內容。得標廠商若屬合格輸出之清除機構,該批事業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之有關事宜,悉由得標廠商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代清除機構級別由甲方依廢棄物不同階段區分指定) 3、以上許可證件及相關文件須登載有廢棄物代碼C-0171者 *詳投標須知卅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619,048元。 未稅採購金額:619,048元。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1月20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地點:桃園市。 4.工作主辦部門:總務組材料課 邱沿凱03-5770766轉114。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49
機關代碼
3.13.31.9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5770766#149
傳真號碼
(03)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1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決標之次日起20天為原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無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應附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其他:有害事業廢棄物所需文件 1、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理或處理許可證,提供處理許可證者另應委託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並應檢附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及委託書,有關其清除、處理廢棄物種類、日/月清運量、營業項目及有效期限均應符合本公告內容者。(代清除機構級別由甲方指定) 2、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其處理機構屬境外處理者,應檢附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有關其清除廢棄物種類、日/月清運量、營業項目及有效期限均應符合本公告內容。得標廠商若屬合格輸出之清除機構,該批事業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之有關事宜,悉由得標廠商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代清除機構級別由甲方依廢棄物不同階段區分指定) 3、以上許可證件及相關文件須登載有廢棄物代碼C-0171者 *詳投標須知卅六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單以「未稅」報價。 3.未稅預算金額:619,048元。 未稅採購金額:619,048元。 4.
決標原則
總價決標(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 5.〔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1月20日止。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工作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3.工作地點:桃園市。 4.工作主辦部門:總務組材料課 邱沿凱03-5770766轉114。 5.其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0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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