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01575003 已截止 查核金額

345kV深美~板橋線#20等基礎改建工程

💰 預算金額: NT$ 9700萬
⚖️ 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公告日:115/04/23 截止日:115/05/05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6/05/05 17:00 | 開標:2026/05/06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6/05/15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6/05/15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6/04/23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26/04/08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總價決標
預算金額
$ 97,000,000
查核金額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81953010#13236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傳真號碼 (02)2930159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97,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6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880日曆天內完成(詳特訂條款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工期 (詳特訂條款第一條)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詳特訂條款第一、工程期程(承攬契約第六條)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一、工程期程(承攬契約第六條)補充說明) 本工程共分3期施工,原則優先施作第三期工程,另外兩期開工時間由甲乙雙方合意議定。 1. 第一期工程: (1)、 工程內容:345kV深美~板橋線#18基礎改建工程 (2)、 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以內竣工。 2. 第二期工程: (1)、工程內容:345kV深美~板橋線#20基礎包建工程 (2)、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以內竣工。 3. 第三期工程: (1)、工程內容:本處鐵塔區域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工作以及161kV龍門~南港~坪林線#128基礎補強工程 (2)、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60日曆天以內竣工。每增加1座鐵塔增加1日曆天(減少工期不變)。區域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報告書退還修正次日起開始計算工期。(本工期不含鋼構製造加工期程)。 上述各期工程期限已包括施工計畫書、品質計畫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書、環境保護計畫書、各分項工程計畫書及申辦工作證等所需書面資料編製(含配合申辦工作證所需之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及一般職業安全衛生等訓練時間)之相關文書作業時間。相關計畫提報時程及罰款規定依據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1規定辦理。 文書作業未經甲方審查完成或未核發工作證前不得進行實際主體項目施作,若廠商遲遲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文書作業,除罰款外甲方同時將以書面通知廠商於一定期限內辦妥,屆時廠商若仍未能辦妥,甲方得依契約第二十四條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以下項目得於開工前甲方通知後作業: 塔基改建及補強工程勘測、鋼筋快速掃描工作、鋼梁組立路徑及鋼構偏折角度測量、鋼構製造及安裝詳圖製作、鋼構製造加工以及簡易水保申報書變更等作業。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王相禹 電話:(02)81953010#1032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81953010傳真:29301590
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81953010#11601 網址: [email protected]
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 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7.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甲等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者,承攬造價限額應符合本規定。 (1)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2)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0
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81953010#13236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傳真號碼
(02)2930159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97,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5/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5/06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通知開工日起880日曆天內完成(詳特訂條款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0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基礎工程專業營造業。(詳投標須知第七條、第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工期
(詳特訂條款第一條)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詳特訂條款第一、工程期程(承攬契約第六條)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一、工程期程(承攬契約第六條)補充說明) 本工程共分3期施工,原則優先施作第三期工程,另外兩期開工時間由甲乙雙方合意議定。 1. 第一期工程: (1)、 工程內容:345kV深美~板橋線#18基礎改建工程 (2)、 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以內竣工。 2. 第二期工程: (1)、工程內容:345kV深美~板橋線#20基礎包建工程 (2)、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以內竣工。 3. 第三期工程: (1)、工程內容:本處鐵塔區域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工作以及161kV龍門~南港~坪林線#128基礎補強工程 (2)、工程期限: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60日曆天以內竣工。每增加1座鐵塔增加1日曆天(減少工期不變)。區域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報告書退還修正次日起開始計算工期。(本工期不含鋼構製造加工期程)。 上述各期工程期限已包括施工計畫書、品質計畫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書、環境保護計畫書、各分項工程計畫書及申辦工作證等所需書面資料編製(含配合申辦工作證所需之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及一般職業安全衛生等訓練時間)之相關文書作業時間。相關計畫提報時程及罰款規定依據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1規定辦理。 文書作業未經甲方審查完成或未核發工作證前不得進行實際主體項目施作,若廠商遲遲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文書作業,除罰款外甲方同時將以書面通知廠商於一定期限內辦妥,屆時廠商若仍未能辦妥,甲方得依契約第二十四條辦理終止或解除契約。以下項目得於開工前甲方通知後作業: 塔基改建及補強工程勘測、鋼筋快速掃描工作、鋼梁組立路徑及鋼構偏折角度測量、鋼構製造及安裝詳圖製作、鋼構製造加工以及簡易水保申報書變更等作業。 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王相禹 電話:(02)81953010#1032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81953010傳真:29301590
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81953010#11601 網址: [email protected]
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 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 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7. 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甲等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者,承攬造價限額應符合本規定。 (1)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2)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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