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代碼表為 E601010 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等級需為甲級以上)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二詳特訂條款第二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具有 161kV(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含附屬設備)之安裝承作能力之證明【公、民營安裝實績文件(驗收合格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付款證明…等)】,並於投標時檢附上述文件(擇 1 項即可)供甲方審查。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購下載。
(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其他:決標原則
: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其 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電話02-81953010 #13230傳真: 02-29301590政風組電話: 02-81953010-11601
**規格問題、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請洽本處 吳振維先生 電話(02)27622372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69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690,000元。
(2) 1.截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次一辦公日為開標日者,開標日亦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2.開標日如遇颱風豪雨,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 11 條規定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3)本案已奉准第2次開標未達法定家數時,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