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01275042 已截止

161kV員山~廣安線#3~#8連接站及管路工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公告日:113/03/22 截止日:113/04/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0,8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4/0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機關代碼 3.13.31.9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傳真號碼 (02)2367808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0元
系統使用費 45元
文件代收費 23元
總計 51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08: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9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一) 第一期(表1) 1.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甲方或各主管機關審核期間不計工期。 2.本期乙方須編製整體計畫書(施工、品質、環境保護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交通維持)等計畫書及申辦工作證等所需書面資料編製(含申辦工作證所需之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及一般安全衛生等工安訓練時間)之相關文書作業時間。如免送主管機關,送甲方核備即可。 3.上述相關計畫書之展延工期認定,以最長核定計畫書之日期為主(包含通知退補件)。提報時程及罰款規定依據「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1」項目辦理。 4.文書作業未經甲方審查完成或未核發工作證前,不得進行實際主體項目施作。若乙方遲遲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文書作業,除罰款外,甲方另以書面通知乙方於一定期限內辦妥。屆時乙方若仍未能辦妥,甲方得依承攬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十三款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並依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5.相關計畫書無論是否分次編製,均依詳細價目表一式計價。 (二) 第二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主體管路及人孔施工。 (三) 第三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主體連接站及其相關工程。
其他:履約管理及驗收等 後續相關事宜請洽:陳立凡 電話:(02)23675969#6711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總價決標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23675969傳真:23678082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23678102 網址: [email protected]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本工程係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投標廠商應附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2.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機關代碼
3.13.31.9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聯絡人
蔡怡君
聯絡電話
(02)23675969#6218
傳真號碼
(02)2367808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50元
系統使用費
45元
文件代收費
23元
總計
51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08: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參佰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9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修訂工程會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工期
: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開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竣工:詳特訂條款第二條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工程期限補充說明 (一) 第一期(表1) 1.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甲方或各主管機關審核期間不計工期。 2.本期乙方須編製整體計畫書(施工、品質、環境保護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交通維持)等計畫書及申辦工作證等所需書面資料編製(含申辦工作證所需之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及一般安全衛生等工安訓練時間)之相關文書作業時間。如免送主管機關,送甲方核備即可。 3.上述相關計畫書之展延工期認定,以最長核定計畫書之日期為主(包含通知退補件)。提報時程及罰款規定依據「土木工程施工規範1.5.1」項目辦理。 4.文書作業未經甲方審查完成或未核發工作證前,不得進行實際主體項目施作。若乙方遲遲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文書作業,除罰款外,甲方另以書面通知乙方於一定期限內辦妥。屆時乙方若仍未能辦妥,甲方得依承攬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十三款規定終止或解除契約,並依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5.相關計畫書無論是否分次編製,均依詳細價目表一式計價。 (二) 第二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主體管路及人孔施工。 (三) 第三期(表1)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本期乙方須完成主體連接站及其相關工程。
其他:履約管理及驗收等
後續相關事宜請洽:陳立凡 電話:(02)23675969#6711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逕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申購下載(網址: https://web.pcc.gov.tw/pis/)
其他:決標方式
其他: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北供電區營運處-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0號 電話:23675969傳真:23678082
其他:本處廉政熱線
:電話:23678102 網址: [email protected]
其他:法務部廉政署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本工程係一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投標廠商應附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2.以上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1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8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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