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8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江榮宗 |
| 聯絡電話 | (02)24903550#4316 |
| 機關地址 |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
| 傳真號碼 | (02)249031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13 15:00 |
| 開標時間 | 106/04/14 10:00 |
| 開標地點 | 龍門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標價金額一定比率百分之五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8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代碼表』CB01機械製造業或E604機械工程業之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承攬商於『投標時』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工作並持有完工證明者」之影本以供開標審查,資格不符者視為無效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勞務採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投標廠商請憑身分證明文件於辦妥登記手續後入場。 二、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標價金額請以【不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付費下載領取。 四、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標價偏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放入標封內作為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逕送本廠。 七、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即屬不合格標。 八、開標時如依採購法第53條辦理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意放棄減價權利。 九、本案廠商投標開立押標金支票抬頭為:「台灣電力公司龍門施工處」。 十 、(一)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 新北市貢寮區仁里里研海街62號龍門核能發電廠供應組。 (二)各種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於金融機構帳號繳納,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356060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356060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受理廠商檢舉: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政風專線: 電話:(02)2490-3932 傳真:(02)2490-3932 十二、所需之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3 15: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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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門核能發電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