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榆軒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329 |
| 機關地址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傳真號碼 | (02)249826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17 |
| 原公告日 | 111/10/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11/22 16:00 |
| 開標時間 | 111/11/23 10:40 |
| 開標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3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2/01/12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依約履行確有必要避免廠商有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誠信履約,本案須收取保證金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時需提出下列(一)~(四)之文件供審,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 (一)國內廠商須為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須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相關之項目。 (二)國外廠商須為經當地政府核可之公司或為外國廠商在台分公司;登記許可文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公證或認證確認,以供資格審查。投標文件須以中文為之,並限以新臺幣報價,憑外國廠商在台營業代理人之統一發票領款。 (三)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本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貳仟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伍仟萬元之工作實績,須附由採購公司或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附承攬契約者不予採計)。 (四)現雇員工人數88人以上,並提出其勞保及健保證明。 (五)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
| 附加說明 | 更正內容: 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內「年度各項人員退休提撥金」、「年度人員公付勞健保及職災」數量由912人/月更正為900人/月。 2.截止投標時間:111/11/18 09:00變更為111/11/22 16:00;開標時間:111/11/18 10:40變更為111/11/23 10:40;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12/01/07變更為112/01/12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1,440,95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1,440,952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其它 |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核二廠:[email protected])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11/22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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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