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榆軒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329 |
| 機關代碼 | 3.13.31.8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 |
| 聯絡人 | 黃榆軒 |
| 聯絡電話 | (02)24985990#2329 |
| 傳真號碼 | (02)249826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實做實算計價,在原契約期間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之5%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26 16: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7 10:00 |
| 開標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30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3.13.31.82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9/15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投標廠商得標後能確實依施工細則所規定之內容施作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7新北市萬里區野柳里八斗60號(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書面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施工細則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核定之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為昇降機電梯類相關之類別及昇降 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明。 (二)、投標時需附下列証明影本,若已屆法定有效期限時,須檢附安全衛生在職 教育訓練影本供審查,未附或審查不合格,視同無效標(具執照人員每人 最多以檢附兩項為限) (1)、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2)、符合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3)、符合荷重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4)、符合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法定資格1員,且其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在法定有效限期內。 (三) 、餘詳施工細則說明書及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
| 附加說明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9,20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761,905元 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且允許電子領標,廠商可至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其它 | 1.開標後當場進行決標程序,開標時未到場者(含電子投標),除非其報價為最低價並進底價即決標,否則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2.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核二廠:02-2498337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核二廠:[email protected]) 3.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5.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証明文件,廠商請提供相關之証明文件供審,未附視同無效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核能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6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