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8 13: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00號辦公大樓5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00號文書課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範本,該範本已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應檢附技師登記證、技師執業登記、公會會員證等)。
2.「依電業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登記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另投標廠商若為合格設備檢驗維護業,該登記執照之維護範圍不得與本採購之履約範圍重疊(註:新竹區營業處履約範圍涵蓋新竹市、新竹縣、桃園市、苗栗縣)。
其他:附加說明
※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46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46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標函投遞】: 1.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或憑據應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2. 專人送達應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其他】: 1. 新竹區營業處廉政熱線:03-5226841、地址:新竹市郵政588號信箱。 2. 其餘詳工程(作)投標須知(含附註頁)及契約書有關規定。 3. 標價含稅後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 綜合封-截標日期及准用副印申請書之日期與招標公告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準,並請自行更正。 5.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將下列文件裝入綜合封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六⼗八條)。 (3)、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份(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及廠商依法履⾏相關勞⼯ 權益保障事項) (6)、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7)、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或標單。 (8)、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9)、配電維護⼯作勞務採購承攬契約第14條第6項之附件1、2。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開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6T01:41:2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應檢附技師登記證、技師執業登記、公會會員證等)。
2.「依電業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登記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當年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另投標廠商若為合格設備檢驗維護業,該登記執照之維護範圍不得與本採購之履約範圍重疊(註:新竹區營業處履約範圍涵蓋新竹市、新竹縣、桃園市、苗栗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