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7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孫昱廷 |
| 聯絡電話 | (04)25941574#6031 |
| 機關地址 |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 |
| 傳真號碼 | (04)259424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6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8/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8/11 10:00 |
| 開標時間 | 111/08/11 10:30 |
| 開標地點 | 台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二段89之1號(本廠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 押標金 是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85,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4臺中市和平區天輪里東關路2段89-1號(大甲溪發電廠供應組收發部門收)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之次日起至通知安裝(餘詳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政府登記合格公司且為甲級電器承裝業者(須附有效合格證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700,000元。 3.請詳閱「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單附註事項"。 4.本案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作為押標金及各項保證金,憑票支付請開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小 寫"台") 5.餘詳其他各項投標及招標文件。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94295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2)招標機關之上級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之 上級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8.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9.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三項未填者,機關得洽廠商澄清。 11.本次更正規範書部分內容。 12.配合防疫,投標廠商進入本廠前請配戴口罩由大門保全專人量測體溫,並出示完成COVID-19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者,始得依本廠門禁管理規定進入本廠參與投開標作業。 陸、交貨及履約期限說明: 一、於決標之次日起120日曆天內送交圖面及資料(遙測遙控盤內含設備等之遙測遙控盤配置圖、遙測遙控盤內部裝設圖、控制迴路展開圖、更新系統架構圖及相關安裝圖面)各2份供甲方審查,甲方則於收到圖面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審核,如圖面未獲審查通過,須立即修改至甲方同意審核後方可安裝施工。 二、於民國112年12月30日前將兩套遙測遙控盤等附屬設備由原製造廠(或乙方)組裝、出廠測試完成後運抵甲方馬鞍機組。 三、交貨設備之製造日期應為1年內未使用之新品並附設備未使用之新品証明。若製造日期離交貨日超過一年者或非新品,甲方得以退貨。 四、配合甲方停電進行汰舊換新工作,每部機組工作期限為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工(含安裝及測試完成,不含完工圖面及測試報告繳交)。 五、於安裝期間依預定進度及配合甲方人員上班工作休息時間妥善調派適當人員施工,於甲方人員下班後或放假日原則上均不加班趕工,如需加班趕工均須事前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否則均不得出工施作,且加班時數並計入工作期限內(每8小時為1日曆天計),乙方不得因甲方放假無法出工要求延期或額外補償。 六、於兩部機組安裝及測試完成後次日起14日曆天之內將完工圖面(需出圖2份(A0及A3) )以AutoCAD及PDF圖檔格式儲存於光碟片,將相關圖檔光碟片2份、文件資料及測試報告送交甲方後提報竣工辦理驗收。 七、各項工作加入系統測試完成前,乙方若因甲方因素致無法正常安裝或測試,甲方應通知乙方辦理停 (復)工手續。 八、配合甲方機組停電,並完成現場相關設備及介面等安裝工作,如乙方對安裝工作有疑問時,應事先提送甲方解釋。 九、 除外風險 甲方及乙方因下列不可抗力原因或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之事由之一,致未能依時履約時,得遲延履約,由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展延工期。 (一). 戰爭、封鎖、革命、叛亂、內亂、暴亂或動員。 (二). 山崩、地震、海嘯、火山爆發 、颱風、豪雨、冰雹、惡劣天候、水災、土石流、土崩、地層滑動、雷擊或其他天然災害。 (三). 墜機、沉船、交通中斷或道路、港口冰封。 (四). 毒氣、瘟疫、大規模傳染疫情、火災或爆炸。 (五). 履約標的遭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或海盜。 (六). 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 (七). 其他經甲方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 (餘詳規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8/11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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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