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0670111 已截止 公告金額

106年零星管中管、光纜工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公告日:106/08/11 截止日:106/08/16
⚠️ 本案未決標(已流標/廢標) 無法決標
開標無有效標或未達法定家數,請注意機關後續重招公告 | 截標:2017/08/16 17:00 | 開標:2017/08/17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2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8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17/09/19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09/19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7/08/1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7,600,000
公告金額

押標金
$ 3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8/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承軒
聯絡電話 (03)3392121#475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傳真號碼 (03)334610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 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6年8月28日。 三、本契約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交辦至107年1月31日止,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四、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五、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六、本工程約訂特定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採用之約訂機電設備等3項為「無」,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6年8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九、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工程採總價決標,決標方式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者為得標原則,並以其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如最低標價未達底價百分之八十時,依工程投標須知第十八條規定辦理標價審查,如未能決標,即以廢標方式處理,重新辦理招標。 十一、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十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四、本案為不分段開標之採購,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十五、為免106年零星管中管、光纜工程延宕,依採購法第48條規定,不受3家廠商限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2.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承軒
聯絡電話
(03)3392121#475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傳真號碼
(03)334610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8/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8/17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5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 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及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6年8月28日。 三、本契約自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交辦至107年1月31日止,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四、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五、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六、本工程約訂特定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採用之約訂機電設備等3項為「無」,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七、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6年8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九、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工程採總價決標,決標方式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者為得標原則,並以其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如最低標價未達底價百分之八十時,依工程投標須知第十八條規定辦理標價審查,如未能決標,即以廢標方式處理,重新辦理招標。 十一、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十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四、本案為不分段開標之採購,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十五、為免106年零星管中管、光纜工程延宕,依採購法第48條規定,不受3家廠商限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web2.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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