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1 16: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2 10:15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開標室二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拾參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之可靠性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之可靠性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並配合大林二號機停機歲修時程,訂定竣工期限內竣工,並以日曆天計算工期,初估歳修時程為115年12月至116年03月....詳見特訂條款四竣工期限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代碼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2.在執行控制閥檢修與儀用管路裝配等工作時,機關將視現場工作需求,要求廠商指派具有相關證照之技術人員到場施作,違者罰款新台幣3仟元整……餘詳見特訂條款第八條、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4.餘詳見工作特訂條款施工說明及細則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為提高工作品質,本工作要求得標廠商之工作人員需具下列技術資格:
公立機構(含機關訓練所)或依法設立訓練機構核發之「氣動控制閥及閥組件檢修」及「各類儀器管路拆裝配管」技術人員合格證照至少1人取得,上述資格或證明文件,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供正本供機關審查,並繳交副本一份由機關存查,若無法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合格證明文件,每逾一日曆天罰款 10,000 元,超過3日,本廠有權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fetched_at
2026-10-29T01:34:4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代碼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2.在執行控制閥檢修與儀用管路裝配等工作時,機關將視現場工作需求,要求廠商指派具有相關證照之技術人員到場施作,違者罰款新台幣3仟元整……餘詳見特訂條款第八條、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須與投標文件併送。4.餘詳見工作特訂條款施工說明及細則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