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余奇芳 / 規範:劉煜 |
| 聯絡電話 | (07)8711151#3044 /2723 |
| 機關代碼 | 3.13.31.48 |
| 單位名稱 | 大林發電廠儀資一組 |
| 機關地址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
| 聯絡人 | 余奇芳 / 規範:劉煜 |
| 聯絡電話 | (07)8711151#3044 /2723 |
| 傳真號碼 | (07)87137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於上班時間至本廠總務課填寫E-mail以電子郵件方式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11 16:00 |
| 開標時間 | 113/12/12 09:30 |
| 開標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第二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機組順利運轉,履行契約之可靠性。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機組順利運轉,履行契約之可靠性。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00日曆天內竣工。廠商需彈性調整時間以配合機關實際大修工期,不得因此要求加價或補償。詳特訂條款第四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其營業項目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E601020電器安裝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2.投標時須檢附甲種電匠執照一張或工業配電乙級技術士執照一張。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登記證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及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4.餘詳見特訂條款之廠商資格內容說明及相關細則。(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時須檢附甲種電匠執照一張或工業配電乙級技術士執照一張。有公立機構核發或依法設立訓練機構(含台電各訓練所)核發之合格執照各一張。(1)各式錶類、開關類調校。(2)各類電子式傳送器調校。(3)各類儀器管路拆裝配管工程。詳特訂條款第八條。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本公告案之採購與預算金額均含稅。未稅之採購金額為$3,680,000元;未稅之預算金額為$3,680,000元。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現場施工說明及細則請洽(07)8711151劉煜 #2723。 三、開標時投標廠商應到場,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之權利。 四、若開標日及截止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標及開標。 五、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 六、標函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電話及採購案號等。 七、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公開招標公告除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外,若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皆以招標文件內容為主。 九、依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105年12月13日經國一字第10500159220號函辦理;乙方「承攬商之大型車輛需安裝先進駕駛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進出高雄市小港區(含大林蒲社區及大林發電廠區)載貨之柴油車輛,須符合環保第4、5期標準柴油規定,並提供相關符合佐證資料,方可參與投標」。(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6條第8點勾選-是與否需求認定) 十、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大林發電廠貪瀆檢舉電話:(07)8711302傳真:07-871870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受理單位:大林發電廠政風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十一、第二次(含以後)公告招標開標,得不受三家限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林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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