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10/1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上華 |
| 聯絡電話 | (03)4733777#18126 |
| 機關地址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47334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7 08:30 |
| 開標時間 | 115/10/27 10:00 |
| 開標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500,000元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算至民國118年12月31日止或累積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95%(含)以上為止,以先到者為準,餘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條款115.08月版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登記須為E603機電工程業類別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其中之一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並請將"本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放入標封內。 2.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採購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
| 其他 |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53,293,460元;預算金額(未稅)53,293,460元。3.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4. 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5.本案廠商得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6.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7.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機械一組莊承憲 電話:(03)4733777轉2331。 9.本廠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課,電話:03-4733777轉2030,傳真:03-4737085。10.餘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採購規範。11.投標時應檢附之文件:廠商投標時,應提供產品之廠牌、型號及檢附型錄或規格文件(非直接提供本廠採購規範作為規格文件),其中冷卻水塔所提供之型號應經CTI(COOLING TECHNOLOGY INSTITUTE) STD-201認證,並提供開標日當日有效(有效期限須涵蓋開標日當天)之認證證書,並將符合採購規範四、項次10~280設計規範及共同規範(八)1.~9.以色筆標示清楚,以利審標。12.本案僅有一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減價次數為三次。13.履約期限:A.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算至民國118年12月31日止或累積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95%(含)以上為止,以先到者為準。B.本案為長期開放(口)契約,廠商於投標時,應審慎考量各種指數漲跌因素,將其影響預估於標價內,契約總金額以決標金額為主,履約期間本廠不因指數漲跌調整金額,廠商亦不得因此拒絕交貨或要求調整單價。C.契約效期屆滿前之交貨通知單均屬有效,立約商不得拒絕,否則以違約論,本廠得以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相關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D.交貨日期(項次10~280): 第一批(項次10、50、90、130、180、290、350、410、470~700):自通知交貨日起252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第二批(項次20、60、100、140、190、300、360、420、710):自通知交貨日起252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第三批(項次210~240、310、370、430、720):自通知交貨日起252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第四批(項次30、70、110、150、200、320、380、440、730):自通知交貨日起273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第五批(項次40、80、120、160、170、330、390、450、740):自通知交貨日起266日曆天內完成交貨。第六批(項次250~280、340、400、460、750):自通知交貨日起259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備註:a.以上各批次順序僅供參考,實際批次順序依本廠通知為準。 b.冷卻水塔完成安裝(含管件連接、油漆及防蝕帶包覆等)、提交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完成之證明文件、PT液滲檢測報告、風機動平衡校正報告及試運轉三天(期間內不得有異常震動及異音,水塔、進出水口、管線管閥等不得有異常洩漏),始為完成交貨。14.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須交付證件及文件: A.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出下列證件(含勞保資料)及文件供本廠審查:(a.)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含)以上,一張(含)以上。(b.)急救人員證照,一張(含)以上。(c.)液滲檢測中級檢測師(含)以上,一張(含)以上。(d.)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一張(含)以上。(e.)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不須檢附勞保資料)。(f.)ISO 18436-2 Category II(二級)(含)以上,一張(含)以上。B.未於期限內繳交,每逾一日曆天罰款新台幣伍佰元整。審查不合格時,應於14日曆天內改善,每逾一日曆天罰款伍佰元整,逾期達14日曆天本廠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履約期間廠商人員如有異動亦應向本廠提出申請,新進異動人員應提供證照資料審查,現場施工時,執行各工作須配合以上所述之證照,工作人員與證照人員名稱不符遭查獲時,每人罰款新台幣3,000元整並立即停工,工期照算。 15.廠商於投標前得實地詳細勘查,瞭解施工之難易度,施工期間應依規定施工,未經本廠同意,不得變更或做其他之要求。 16.本次更新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115.8版、切結書、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115.8版,請注意使用新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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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