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廠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本廠指定之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餘詳特訂條款第六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其餘內容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三、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E901010油漆工程業 及 E903010防蝕、防銹工程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具有承做『69kV電壓等級以上大型油浸式電力變壓器除銹油漆工作』能力之證明,並須於投標時提供曾完成與前述工作類似之承做文件供機關審查認可。(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8,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8,000,000元。
3.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招標文件免費),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應於投標時檢附當次領標電子憑據***
5.函索請附99元大型回郵信封並註明案號,寄大潭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未附者概不受理。採函索方式者需自負逾截止投標期限未及時投標之風險,請多利用電子領標。
6.本廠上班時間:08:00〜16:30,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本區屬平信區,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電氣二組 徐紹誠電話:(03)4733777轉7630。
8.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供應組何佩螢 電話:(03)4733777轉2911,傳真:03-4737085。
9.檢舉受理單位:大潭發電廠政風組,電話:03-4731368,傳真:03-4731368。
10.特訂條款第六條:
(一) 契約施工期限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90%以上時(未稅),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竣工報告表辦理竣工。如尚有開工查驗單未查驗完成,則需待查驗完成後,方可辦理竣工。
(二) 本工作需配合機關各機組大修及停電時程施工,機關上、下班時間若有彈性調整以因應趕工時,廠商應配合出工,若未出工仍照計工期。
(三) 機組大修預定計畫表請參閱附表(二),若大修預定施做日期或預定停/送電時間如有變動,廠商必須於機關通知後三日曆天內配合調整施工班施作,以達配合機組送電目標,如有逾期依契約罰則辦理。
(四) 各部機大修設備除銹油漆工作標準工期,依機關實際開立之大修機組停止要求書所列開始時間與結束時間而定。
(五) 一般設備除銹油漆工作各工作通知單施作標準工期如下,但實際停電時間機關得依據本公司系統調度需求或現場工作需求延長/縮短工作期限:
(六) 電抗器除銹油漆標準工期為5個工作天。
(七) 7-9號機鋼瓶室和電池室內除銹油漆工作每一部機標準工期/出工數為3個工作天/3人。
(八) 本工作各施作細項,機關得依實際需求開於同一工作通知單或分不同工作通知單通知施作,各工作通知單施作工期均為獨立計算,故廠商應斟酌僱用適當人力配合。
(九) 廠商於工作通知單指定開工日起算三個工作天內無法開工時,機關得使第三人施工,其風險及費用由廠商負擔。
11.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時,減價次數為3次。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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