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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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晴慧 |
| 聯絡電話 | (037)752054#5232 |
| 機關地址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
| 傳真號碼 | (037)75562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9/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9/16 13:30 |
| 開標時間 | 115/09/16 14:00 |
| 開標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通霄發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98000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通霄發電廠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財物自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期限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之本公司標準契約條款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廠商,需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 以上金額均含稅。 2.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5,966,9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5,966,900元。 3. 押標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8】。 4. 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得轉作履約保證金。 6. 本採購案公告後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標日順延。 7. 標單以送達本廠時間為準。 8. 【檢舉受理單位】買方政風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檢舉電話:037 -757612 9. 環境污染宣導標語:請使用可回收低污染包裝材料,減少環境污染。 10. 押標金:如以支票繳納,支票抬頭名稱請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並置於標封內。 11. 請詳閱採購規範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12. 同等品 (1)規範四、請購項目之七項請購品(定位器、定位器磁感器等)其廠牌及型號僅供參考,不限制廠商必須採用,可以同等品替代。不論使用相同廠牌、型號或使用同等品替代,投標商於投標文件內都須提出型錄供審查,否則以不合格論。 (2)以同等品投標之廠商所附同等品之相關文件,未達本廠規範要求時,以不合格論。 (3) 得標廠商所交之貨品均須能直接安裝於本廠二號機之原有設備上,且能符合原有之動作功能,不得要求本廠修改控制線路、安裝位置或安裝孔。廠商如需查看相關尺寸時,可於投標前提出申請,本廠將擇期通知查看。 (4) 得標廠商項次1、項次2(定位器)若使用同等品,同等品須與本廠AMS資產管理系統(Asset Management System)連結,使用ValveLink軟體調校與診斷測試定位器,並檢附測試報告。倘若「同等品」無法與本廠AMS(Asset Management System)連結,遠端操作該定位器,且無法由DCDAS(Distributed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操作,以不合格論。 13. 規範四、請購項目之項次1、項次2(定位器)須符合以下規定,投標廠商須提供登錄完成通知書以供資格審查。 (1) 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一百十條及一百十一條規定,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同等之標準,如:CNS 3376、CNS 15591、IEC 60079、IEC 61241等。 (2) 防爆電氣設備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14. 本案安裝作業期間預計為115年12月1日起至116年1月25日。仍須依本廠通知施作日為準,並配合至二號機歲修工作完工。開始施作日期或結束日期可能視本公司系統供電情形而提前或延後,得標廠商應充分配合不得拒絕,否則仍以逾期論罰。 15. 定位器管路改善與安裝調校工作,自通知施作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定位器更換與調校工作,自通知施作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控制閥定位器診斷工作,自通知施作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倘若本廠歲修工期變動而提前或延後,上述工作期限得縮減或延長,得標廠商須無條件配合本廠施作。 16. 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及切結書、詳細價目表、工安量化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電話:037-752054 傳真:037-755387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16 13: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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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