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馮筱媛/林俊宇 |
| 聯絡電話 | (02)24248111#576/693 |
| 機關代碼 | 3.13.31.41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
| 聯絡人 | 馮筱媛/林俊宇 |
| 聯絡電話 | (02)24248111#576/693 |
| 傳真號碼 | (02)242604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10 16:00 |
| 開標時間 | 111/05/11 10:00 |
| 開標地點 |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協和發電廠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60,000元整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並確保機關權益。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供應組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內含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機械安裝業(E604010) 之一者。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0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5,0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連江縣南竿鄉。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七。 三、押標金:新台幣260,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基市文化路80號,傳真:24260450,電話:24248111轉576)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2-23667364或 02-24266351、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現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如未於當日內提出憑證,為不合格標。 七、本次更新文件:綜合封、標單、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10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