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08: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6 13: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認廠商投標意願,避免投標廠商有違反採購法之情事卻無約束力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履約品質,避免得標廠商有違反契約情事卻無約束力。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興達發電廠供應組總務課收發(行政大樓一樓)
其他:履約期限
工期自機關書面通知規定開工日起算壹年。餘詳特訂條款。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 者。
(二)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供審查
1. 粉塵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明影本一份。
2. 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合格影本一份。
3. 具有政府機關或政府機關委託之法人核發之高壓馬達檢修技術合格證明,或台灣電力公司訓練所核發之火力電廠或核能電廠承包商高壓馬達檢修技術人員資格檢定卡影本一份。
4. 投標時需檢附所營事業項目含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之證明影本、經主管機關登記審查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登記執照證明影本及加入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影本各一份。
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投標採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該次領標電子憑據(內容應符合該次公告之標案案號及公告序號,更正公告者亦同)。
其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供審查
1. 粉塵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明影本一份。
2. 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合格影本一份。
3. 具有政府機關或政府機關委託之法人核發之高壓馬達檢修技術合格證明,或台灣電力公司訓練所核發之火力電廠或核能電廠承包商高壓馬達檢修技術人員資格檢定卡影本一份。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加入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影本一份
2.經主管機關登記審查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登記執照證明影本
3.本採購案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資格補充: 備註: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得標廠商須檢送上述證照正本供機關審查,檢附上述證照人員(1~3項人員資格可為同一員)勞保投保三個月以上資料(影本一份),證明上述人員為該公司員工。證件須在有效期限內,若須回訓未回訓視同無效,未於規定期限內交付審查或影本與正本審查結果不合格者,機關得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 780萬元,採購金額(不含稅) 780萬元。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押標金憑證(廠商照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規定方式繳納之押標金票據)。 5.切結書(為所僱用員工投保勞工保險………等)。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8. 領標之電子憑據(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料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1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撒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6年1月15日止並應依本工作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機關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9 年 4 月 29 日工程企字第 1090100288 號函認定涉及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且機關已依規定通知廠商,但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該廠商不具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聯絡資料:疑義異議檢舉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一、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電話:02-23667364。 二、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
[email protected]電話07-6912974 傳真07-6910681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四、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五、其餘檢舉受理單位如招標公告列示。 〔其他〕一、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派員出席,以維護其說明、優減及比減等之權利。 三、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適用。四、現場規範說明請洽07-6912811轉3795 電氣一組電氣課 田佳榮 先生。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4T01:34:1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 者。
(二) 投標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供審查
1. 粉塵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明影本一份。
2. 三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合格影本一份。
3. 具有政府機關或政府機關委託之法人核發之高壓馬達檢修技術合格證明,或台灣電力公司訓練所核發之火力電廠或核能電廠承包商高壓馬達檢修技術人員資格檢定卡影本一份。
4. 投標時需檢附所營事業項目含電器承裝業(營業代碼E601010)之證明影本、經主管機關登記審查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有效登記執照證明影本及加入台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影本各一份。
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九條之規定。投標採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中檢附該次領標電子憑據(內容應符合該次公告之標案案號及公告序號,更正公告者亦同)。
其餘詳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