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淑君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2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
| 聯絡人 | 李淑君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2 |
| 傳真號碼 | (07)6913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4,6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6/14 08:30 |
| 開標時間 | 112/06/14 13:30 |
| 開標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260萬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採一次交貨,由本廠通知交貨次日起24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其餘詳採購規範六。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投標時並附投標廠商聲明書、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投標時須附曾完成類似DUN TYPE或同等品加熱片籃交貨之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可供證明交貨並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
| 其他:招投標文件詢問處 | : 1.投標文件詢問處:07-6912811#3352採購李小姐 2.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301林昇緯先生 *廠商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二)投標時須附曾完成類似DUN TYPE或同等品加熱片籃交貨之財物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可供證明交貨並驗收合格之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件審查: (一)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提供: 1. DUN TYPE或同等品型錄(或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2. 加熱片、加熱片框及骨架材質為ASTM A-606 TYPE4、ASTM A-588 GRADE A、ASTM A-588 GRADE B、S-TEN1、S-TEN2及JFE-ASA400W或同等品等之規格文件、產品型錄或說明書供本廠審查,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所列規格有說明不清楚之處,或所報規格與所附規格文件、產品目錄或說明書之內容不一致,而在投標文件內未說明緣由者,視同規格不符。 (二)投標廠商如提出同等品(或證明文件),應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功能、效益及標準(加熱片須包括浪板pitch、角度及波狀起伏高度)或特性(相同加熱片籃高度下與DUN相比之熱交換效率、受吹灰效率、壓損,測試須由公正第三者之檢驗機構執行並出示報告)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得低於原廠家所要求。未依規定提出說明或所提資料偽造不實,不予接受,視為不合格。 (三)投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定規格,未報明廠牌型號、冒用產品商標又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 (四)本採購案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及其產品參與投標。 *交貨期限: (一)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供可供貨之證明文件(如製造廠家之訂貨證明、庫存量…等),若未提供者視同逾期,每逾期一日曆天罰款契約價金總額(未稅)的仟分之二,若逾期超過10日曆天,本廠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及本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第拾肆條規定辦理。前述工作完成時,本廠再通知交貨。 (二)本案採一次交貨,由本廠通知交貨次日起240日曆天內交貨完成,所交貨品須為新品,每逾期一日曆天罰款契約價金總額(未稅)的仟分之二;若逾期超過30日曆天,視為情節重大,本廠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及本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第拾肆條規定辦理。契約有效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03月31日止。 (三)交貨時須檢附製造廠商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若為國外製造者須另附海關出具之進口證明書及原產地供貨證明文件,若無檢附,視同未交貨完成。本案若涉智慧財產等侵權問題,由得標廠商負責。 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 52,000,000元,不含稅採購金額: 52,000,000元。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其他:(113)興三機空氣預熱器高中溫熱元件乙批 採購規範 | 辦理。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4.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5.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6.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7.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email protected] 8.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02)2366-736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