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美穎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6 |
| 機關地址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
| 傳真號碼 | (07)6913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4,064,75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當本契約履約期限滿壹年時,實際交貨金額未達到契約金額時,但甲方新年度契約尚未完成時,甲方得通知乙方延長契約有效之執行期間,直到甲方新年度契約完成,但實際交貨金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詳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採購規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9/21 16:00 |
| 開標時間 | 109/09/22 13:30 |
| 開標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A組(北區)新臺幣52,000 元,B組(中區)新臺幣415,000 元, C組(南區)新臺幣68,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決標後甲方第一次通知日起壹年止(詳採購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照本公司核定財物採購條款內部規定實際需要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政府登記合格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營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電話:07-6912811#3356 採購規範詢問處:07-6912811#3272李淑君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
| 其他 |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A組(北區)1,311,000(未稅),B組(中區)10,374,000 元(未稅),C組(南區)1,710,000 元(未稅)。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押標金A組(北區)新臺幣52,000 元,B組(中區)新臺幣415,000 元, C組(南區)新臺幣68,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3.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4.因本案集中採購之請購數量均為預估數量,請得標商就各區、各單位需求自行斟酌備料。 5.投標、決標方式: (一).本案採分區總價決標,共分下列3組,需求單位應依下列分組/區訂購、交貨: A組北區:新竹縣以北(協和發電廠、林口發電廠、大潭發電廠、核一廠、核二廠、龍門發電廠)。 B組中區:苗栗縣以南、雲林縣以北 (通霄發電廠、台中發電廠)。 C組南區:嘉義縣以南 (興達發電廠、大林發電廠、南部發電廠、核三廠)。 (二).投標廠商之總公司或分公司僅能就本案投一標(綜合封),否則其所投標封不予接受。惟投標廠商可在綜合封內依上述原則選擇多區投標,押標金亦請分區繳交,如因所附押標金不足或其他原因致無法判別廠商所投標區域時為不合格標,責任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6.履約期限: (一)本契約之有效期間,自決標後甲方第一次通知日起壹年止(預定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或實際交貨金額已達契約金額,雖契約期限尚未屆滿,即終止契約。 (二)當本契約履約期限滿壹年時,實際交貨金額未達到契約金額時,但甲方新年度契約尚未完成時,甲方得通知乙方延長契約有效之執行期間,直到甲方新年度契約完成,但實際交貨金額不得超過契約金額。 7.其餘詳細規範請詳: |
|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採購規範 | 辦理。 8.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email protected] 台電公司政風處檢舉專線(02)2366-7364,電子郵件廉政信箱:[email protected] 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A組(北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批 |
| 預算金額_2 | 1,376,55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B組(中區) |
| 預算金額_3 | 10,892,7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C組(南區) |
| 截標時間 | 109/09/21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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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