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施水縣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2 |
| 機關代碼 | 3.13.31.4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
| 機關地址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
| 聯絡人 | 施水縣 |
| 聯絡電話 | (07)6912811#3352 |
| 傳真號碼 | (07)6913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588,25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合約期間甲方(台電)如有需要得於契約交貨期限內,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總額20%以內權利(詳請購規範) 2.甲方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以108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20 16:00 |
| 開標時間 | 107/12/21 13:30 |
| 開標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C組(南區)新臺幣 98,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108年12月31日止(詳請購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郵購領取或電子領標。地址: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採購課。 投標文件詢問電話:07-6912811#3352 施水縣先生 採購規範詢問電話:07-6912811#2272 許禎榮先生 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http://web.pcc.gov.tw/下載)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售價:免費。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52元。 1.(1)本案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稅。 (2)本案不含稅預算金額:C組(南區) 2,465,000元(未稅)。廠商報價金額均未稅,投標標價清單請填(未稅金額),各區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押標金A組(北區)新臺幣 70,000 元,B組(中區)新臺幣 38,000 元, C組(南區)新臺幣 98,000 元,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其繳納處所:興達發電廠出納室。 3.標封外套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並請註明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標的名稱及採購案號。 4.疑義及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5.因本案集中採購之請購數量均為預估數量,請得標商就各區、各單位需求自行斟酌備料。 6.本案採分區總價決標,共分下列3組,需求單位應依下列分組/區訂購、交貨: (1)A組北區:新竹縣以北(協和發電廠、林口發電廠、大潭發電廠、核一廠、核二廠、龍門發電廠)。 (2)B組中區:苗栗縣以南、雲林縣以北 (通霄發電廠、台中發電廠)。 (3)C組南區:嘉義縣以南 (興達發電廠、大林發電廠、南部發電廠、核三廠)。 7.投標廠商之總公司或分公司僅能就本案投一標(綜合封),否則其所投標封不予接受。惟投標廠商可在綜合封內依上述原則選擇多區投標,押標金亦請分區繳交,如因所附押標金不足或其他原因致無法判別廠商所投標區域時為不合格標,責任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8.履約期限: (1)契約期限自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必要時本公司得因舊合約某區無法提料,通知本案該區得標廠商提前履約。 (2)契約效期屆滿時,若累積訂購金額未達契約總額或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總額但未逾契約金額120%時,甲方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或展延效期,惟以6個月為限(以108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 (3)契約效期屆滿前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金額或已達契約金額120%,甲方得視用料需求辦理結案。 9.本案各項需求數量為預估量,簽約後各單位依實際需求分別訂購,得標商依交貨通知單交貨,訂購單位僅得在其所在區域內之得標商訂購,得標商亦僅能於其決標(得標)區域內接單交貨,不得跨區訂購交貨,惟所在區域無得標廠商,訂購單位得徵得(他區) 得標商同意後訂購。 10.如單區累積訂購金額已達契約總額且逾契約金額120%時,該區單位得徵得其他區得標商以其(他區)價格訂購,如須額外之運送費用時,由訂購單位與立約商另議定之。 11.本案標單或契約數量為預估數量,甲方各單位依實際需求以交貨通知單訂購,在本契約效期屆滿後,未執行訂購之項目或數量,甲方不負擔任何履約責任或負責任何費用,得標商亦不得藉此要求補償或賠償。 |
| 其他: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請購規範 | 辦理。 13.餘詳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廠商投標以遞送資格文件一份、規格文件一份供審查為原則,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興達電廠電子郵件廉政信箱:[email protected] 政風檢舉專線(07)6912974,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1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跨單位集中採購鹽酸壹批C組(南區)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批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2,588,25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