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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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王韻婷 |
| 聯絡電話 | (02)29595111#2533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 |
| 傳真號碼 | (02)2963511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按契約辦理,增減購人數以不超過契約預估受檢人數10人為限。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5樓事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8/31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287號5樓文書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最後檢查梯次完成後次日起算10工作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應提出下列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查(招標機關得通知補送正本供查驗),經審查合格者,始具參加評選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行政院勞委會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證明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可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 1.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2.欲採專人領取者,請於106年8月29日17時00分前向本處5樓事務課辦理。 3.欲採郵寄方式領取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妥郵資,向本處事務課辦理。以郵寄方式領投標者,請評估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收件時效,本處概不負責。 【資格標開標時間】106年08月31日10時00分 【資格標開標地點】本處5樓開標室 【評選時間】106年8月31日14時00分 【評選地點】本處6樓會議室 【投標文件】包括廠商資格證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計劃書(10份)等,全部裝於綜合封後密封,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處5樓文書課。 【其他】 1.本案招標方式係採準用最有利標。 2.預估受檢人數為349人(含供膳人員健康檢查1人),以實際檢查人數乘以每人健檢費用新幣3,000元(免營業稅)計價。預算金額1,047,000元(免營業稅)。 3.本案決標方式依上述固定單價乘以實做數量,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經本案評選委員評分,其平均得分最高者辦理議價(日期另行通知)後決標(依工程會規定,本案得不訂底價,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它內容,如提升體檢品質或其他優惠措施)。 4.檢查期間於決標後由本處通知,惟最遲應於最後檢查梯次完成後之次日起算10個工作天內,將個人檢查報告送交甲方指定之管理人(如採郵遞方式以郵戳為憑)。 5.檢查地點以機關營業處所所在地(新北市或台北市)境內廠商之登記執業處。 6.其餘詳本處106年員工健康檢查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廠商評審須知等規定。 7.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8.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9553272;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處電話(02)29628888 9.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10.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00 11.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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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