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30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炎欽 |
| 聯絡電話 | (0836)26300#505 |
| 機關地址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
| 傳真號碼 | (0836)223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3/17 |
| 原公告日 | 106/03/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費﹞新臺幣壹仟元整。親自領取或請電匯入台銀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0347帳號5811124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收據向圖說單位換領圖說,或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3/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3/29 10:10 |
| 開標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壹佰貳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開工日次日起一年內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決標後得標廠商應同時具有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之履約能力,若有不足者,應於得標後覓妥該不足部分之分包商共同履約,並於開工前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本公司,如開工後逾二星期仍未辦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本契約配電管路工程分包商應符合下列履約能力資格之一: 1.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 2.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 3.業務項目與配電管路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含核准其經營與配電管路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以上金額均含稅。﹝圖說費﹞新臺幣壹仟元整。親自領取或請電匯入台銀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0347帳號5811124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收據向圖說單位換領圖說,或由網路下載電子領標。 1、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詳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106年全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 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等相關資料。 4、工作地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服務區域內全工區。 5、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6、「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 2.5%」,且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7、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時,屬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9、本公告之工程採購案,其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廠商之報價、底價、決標金額、契 約價金、逾期違約金等及相關契約條款及履約表格、表單,須按「含加值型營業稅」 之方式辦理。 10、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11、本案押標金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元整。 12、投標廠商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如用本票支票,抬頭請註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3、馬祖調查站電話0836-22258信箱:馬祖南竿郵政101號。 1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23971593地址:台北市褔州街十五號。 15、本公司馬祖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836-25718 傳真:0836-25222 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259號。 16、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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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