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070008 已決標公告

第八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490,475
原始預算
$ 79,096,892
底價金額
$ 78,490,47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育寧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99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張育寧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99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610700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另指定開工111年12月31日前竣工(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二、單獨投標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改招標文件檔案:4.空白標單、11.附件4-工程綜合保險單、13.附件6-配電工程承攬商履約能力等文件 1. 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標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4.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16107000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16107000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5.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6.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25.26條辦理。 7.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8.本工程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辦法,擇訂個別項目及特定中分類項目,履約階段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10.品管作業費:(施工款+材料款+文件+維護工具及備品)*X% 11.環保設施費:(施工款+材料款)*X% 12.本工程中抽(試)驗項目費用已列入詳細價目表稅雜費項下計給,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3.原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費用名稱改為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原工程品質管制費改為品管作業費、環保費改為環保設施費。 14.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廠商減價機會。 15.「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6.本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2)2881-4938,檢舉信箱台北郵政2881-4938箱。 1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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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育寧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99
機關代碼
3.13.31.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聯絡人
張育寧
聯絡電話
(02)28881678#699
傳真號碼
(02)288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610700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1 10: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另指定開工111年12月31日前竣工(詳投標須知第四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二、單獨投標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改招標文件檔案:4.空白標單、11.附件4-工程綜合保險單、13.附件6-配電工程承攬商履約能力等文件 1. 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標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餘詳工程契約、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課請求釋疑。 4.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16107000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1161070008)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5.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 6.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25.26條辦理。 7.本案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8.本工程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辦法,擇訂個別項目及特定中分類項目,履約階段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9.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使用。 10.品管作業費:(施工款+材料款+文件+維護工具及備品)*X% 11.環保設施費:(施工款+材料款)*X% 12.本工程中抽(試)驗項目費用已列入詳細價目表稅雜費項下計給,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3.原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費用名稱改為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原工程品質管制費改為品管作業費、環保費改為環保設施費。 14.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廠商減價機會。 15.「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6.本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2)2881-4938,檢舉信箱台北郵政2881-4938箱。 17.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 檢舉專線:0800-286-586 (2)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4)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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