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彭玉芸 |
| 聯絡電話 | (02)28881678#665 |
| 機關地址 |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
| 傳真號碼 | (02)288235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6/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6/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6/27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5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38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無殘值廢預力電桿委託清除處理工作契約條款第三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台電公司制式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 (三)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1.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具備R-0504代碼資格證照),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月)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並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再利用機構得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機構(應具備R-0504代碼資格證照),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月)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廢棄物種類。再利用機構得自行清除廢棄物並應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再利用機構得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應檢附委託清除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前述第1.點及第2.點之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 (資格條件由於字數限制無法逐一詳列,完整內容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510,000元」及「預算金額510,00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08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0800010,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如前項說明。 |
| 其他 |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25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規定提起爭議處理。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6.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6/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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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