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永煌 |
| 聯絡電話 | (082)325506#1202 |
| 機關代碼 | 3.13.31.29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
| 聯絡人 | 林永煌 |
| 聯絡電話 | (082)325506#1202 |
| 傳真號碼 | (082)3246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2 10:00 |
| 開標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之次日起210日曆天內完工(詳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 其他: A.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B.承做能力證明文件(投標時檢附證明文件)。 a. 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或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 c.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d.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f.以上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8,155,65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8,155,650元 |
| 其他 | 一、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三、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一)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 調查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88888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三) 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台北市福州街15號 (四)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五) 金門縣調查站 檢舉電話:082-322888 檢舉信箱:金門郵政60000號 (六)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專線: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政14-153號信箱 3.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4.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5.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四、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六、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七、採購標的之維護修理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費用計入標價決標:保固服務期3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