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11 - 基本的鐵與鋼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洪金梅 |
| 聯絡電話 | (06)9213111#429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傳真號碼 | (06)921533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5/26 10:00 |
| 開標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12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台灣電力公司財務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應於交貨時繳交「品質保證書」「304不鏽鋼材質證明書」等證明文件。 (二)本採購標的規範詳如採購投標須知補充事項。 (三)本處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4.免徵營業稅供應商之比價作業: 本處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並作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金額決標。 5離島勞務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6.決標金額仍以廠商報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50.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台電澎湖區營業處政風課 電話: 06-9215061 信箱: 馬公市郵政57號信箱 【請填列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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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區營業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