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芝綺 |
| 聯絡電話 | (03)8324101#513 |
| 機關代碼 | 3.13.31.26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
| 聯絡人 | 黃芝綺 |
| 聯絡電話 | (03)8324101#513 |
| 傳真號碼 | (03)83220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15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5 14: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2/15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二三八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一年止(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必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以上內容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新臺幣162萬4,5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新臺幣162萬4,500元整。(一)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二)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本採購標的應明確標示「廣告」二字及「台灣電力公司」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查驗或驗收符合方得辦理經費核銷。(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本公司、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1) 政風專線:電話:(02)2366-7364傳真:(02)2368-1674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2)主辦單位廉政熱線:(02)2366-6774(依主辦單位資料查填)2.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 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 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 樓3.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電話:(02) 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4.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二段176號 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此款依主辦單位所在地之資料查填)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6.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四)1.標務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事務課、電話:(03)8324101 轉513 2.標案內容洽詢:台電花蓮區營業處變電課、電話:(03)8230322轉35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5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