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合約期滿後,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一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之制式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均可投標,以二階段開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時,則繼續辦理第二階段開標。
(二)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 在底價以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押標金:免繳
三、履約保證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四、履約地點:
關山變電所(台東縣關山鎮里壟里民權路61號)
重安變電所(台東縣成功鎮博愛里重安路156號)
東河變電所(台東縣東河鄉隆昌村3鄰35之1號)
五、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押標金以電匯方式繳交者,繳納帳戶:
A.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 111060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 111060000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資格件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後交寄。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代之。
八、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九、餘詳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十、本案預算金額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標。
十一、調查局臺東縣調查站(信箱: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十二、本處檢舉受理單位政風組(089)322481轉220台東郵政55號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東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