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10/13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子涓 |
| 聯絡電話 | (08)7322111#287 |
|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傳真號碼 | (08)733774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91,17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0/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0/24 14:00 |
| 開標地點 | 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A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各分項標價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 3 %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於線路課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金額暨預計金額 (1)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2)本案預算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3)本案預計金額(未稅) 753,500元、(含稅) 791,175元。 (4)各品項預算金額為: 品項1紅外線影像測溫儀: (未稅) 410,000元、(含稅) 430,500元。 品項2四用氣體偵測器: (未稅) 96,000元、(含稅) 100,800元。 品項3高組計: (未稅) 87,500元、(含稅)91,875元。 品項4磁場磁力計: (未稅) 96,000元、(含稅)100,800元。 品項5望遠鏡: (未稅) 64,000元、(含稅) 67,200元。 本案以各品項未稅報價分項決標方式辦理,各品項未稅報價超過其公開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 (5)本案以未稅價格決標,其小數位數以「總計及合計金額,以計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方式計算結果調整決標金額並作為契約金額,惟以不逾原決標金額為限。 二、本案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用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各品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文件領取方式: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且允許電子領標(該電子化資料之下載網址為 (http://web.pcc.gov.tw/)。 (2)押標金及各種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110060002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1100600024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3)押標金:各分項標價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3%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自簽約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 自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者,不足部分需補足,俟全部交貨驗收合格後無息發還。 四、全份招標文件: 包括■(1)招標及投標文件、■(2)本投標須知附加條款、■(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報價單)、■(4)投標廠商聲明書、■(5)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6)招標規範:「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 」。 五、投標廠商須提出全份文件: (1)招標及投標文件1式1份(2)押標金或繳納憑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4)資格文件影本 (5)規格文件(技術資料及型錄詳「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6)投標標價清單:品項1紅外線影像測溫儀;品項2四用氣體偵測器;品項3高組計;品項4磁場磁力計;品項5望遠鏡,以分項報價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六、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及地點: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 日代之) 八、 |
| 其他 | 詳「紅外線影像測溫儀等5項試驗及檢驗設備採購規範(第二次公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紅外線影像測溫儀 (第二次公告) |
| 預估數量 | 20 |
| 單位 | 具 |
| 預算金額_2 | 430,5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四用氣體偵測器 (第二次公告) |
| 預估數量_2 | 4 |
| 預算金額_3 | 100,8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高阻計 (第二次公告) |
| 預估數量_3 | 7 |
| 預算金額_4 | 91,875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磁場磁力計 (第二次公告) |
| 品項編號_5 | 5 |
| 品項名稱_5 | 望 遠 鏡 (第二次公告) |
| 截標時間 | 106/10/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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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