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汶洙 |
| 聯絡電話 | (07)7410111#8022 |
| 機關代碼 | 3.13.31.23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
| 聯絡人 | 李汶洙 |
| 聯絡電話 | (07)7410111#8022 |
| 傳真號碼 | (07)74359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15 |
| 原公告日 | 111/07/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7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業務大樓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28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台電公司財物採購標準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注意事項 | 一、投標廠商應提供之資料: 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原廠最新型錄供審核(型號須明確標示,型錄檢附之有關圖型及文字,說明大型工程車構造及特性),且須將符合本採購規範之處,請以色筆逐項標示以供核對,若為外文需附帶中文說明。型錄未附者或審查不合格,不決標該廠商。 二、本案不接受大陸製造生產或轉運進口品之底盤車參與投標,本案底盤車之引擎、變速箱、車輛控制電腦、前軸、後軸、避震系統、大樑、傳動軸、煞車系統等9項重要零組件不得使用中國大陸製品。 |
| 其他補充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新台幣5,760,0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新台幣5,760,000元。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六、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七、其餘詳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相關規定。 八、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代之。 九、有關本案之規範部份如有疑義,請逕洽主辦部門變電課董俊宏主辦,電話:07-7410111轉5612。 【更正說明】 一、本次更正採購規範內容,修正部分為: (一)「7.5 噸級框式大型工程車」採購規範3.6駕駛室: 1.更正前:全鋼皮製座艙,不可掀式,應配備三段速度調整或以上電動雨刷、冷暖空調、AM/FM/USB2.0或以上插槽之三用音響、中控鎖(附遙控器)、電動窗、塑膠腳踏墊、遮陽板、廣角後視鏡、凸面照地鏡、室內燈、行車紀錄器等、其他配備以原廠市售型錄為準。 2.更正後:全鋼皮製座艙,應配備三段速度調整或以上電動雨刷、冷暖空調、AM/FM/USB2.0或以上插槽之三用音響、中控鎖(附遙控器)、電動窗、塑膠腳踏墊、遮陽板、廣角後視鏡、凸面照地鏡、室內燈、行車紀錄器等、其他配備以原廠市售型錄為準。 (二)「7.5噸級框式大型工程車」規範附表3.1.6每輛變速箱: 1.更正前:前進五檔或以上,後退一檔;自排 2.更正後:前進五檔或以上,後退一檔;自排、自手排 (三)「7.5噸級框式大型工程車」規範附表3.2.2每輛排氣量: 1.更正前:3900cc(含)以上 2.更正後:2900cc(含)以上 (四)「7.5噸級大型工程車2輛」規範之附錄2.3 1.更正前:得標廠商須負責辦理有關「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手續,其所需之一切費用、資料等由廠商自行負責,前述費用已計入貨款內。 2.更正後:得標廠商須負責辦理有關「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申辦停車場手續等相關雜項,其所需之一切費用、資料等由廠商自行負責,前述費用已計入貨款內。 (五)「7.5噸級大型工程車2輛」規範之附錄2.7車輛 1.更正前:2021年6月或以後出廠之新車資料,且未經使用之全新品,並應負責權利及物品瑕疵擔任保證。 2.更正後:2021年6月或以後出廠之新車資料並符合六期排放標準,且未經使用之全新品,並應負責權利及物品瑕疵擔任保證。 二、本案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款規定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延長至111年7月26日下午5時00分止,另開標時間更改為111年7月27日下午2時00分。 |
|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採購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email protected]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