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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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2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靜涵 |
| 聯絡電話 | (07)7410111#8017 |
| 機關地址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
| 傳真號碼 | (07)74359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實作數量結算契約價金,於契約期限內,其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總金額15%(不含稅)為上限,並依原契約各項目單價計付。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0 10:00 |
| 開標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60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文書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至106年12月20日止/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台電公司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包括下列二者任一: 1.具有本公司任一型式配電用變壓器投標資格之廠商。2.具有政府核准登記之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修配業(產品需有變壓器製造或修理) 。及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押標金 | 新台幣6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
| 領標方式 |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1月9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
|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投標廠商之標函得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請在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逕送本處文書課,由文書課辦理收件作業,逾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則不受理收件。 |
| 其他補充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7,20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960,000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
|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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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