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
| 聯絡人 | 羅俊麟 |
| 聯絡電話 | (07)5519271#724 |
| 機關代碼 | 3.13.31.18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機關地址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聯絡人 | 羅俊麟 |
| 聯絡電話 | (07)5519271#724 |
| 傳真號碼 | (07)55133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服務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得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 25 %。 2.在契約期限內,甲方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變更契約,其變更金額以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為上限。 以上總後續擴充金額以不逾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45%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2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履行為期12個月採購標的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之ㄧ: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從事人力派遣業(代碼:IZ12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項目者。 2.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餘詳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需派駐人員至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值班,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中心人員合格證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2045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210000元 |
| 標函投遞 |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以郵局之限時掛號函件)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
| 押標金有效期 |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2/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