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周家逸 |
| 聯絡電話 | (06)2160121#2715 |
|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
| 傳真號碼 | (06)213097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12 14:00 |
| 開標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28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台電公司工程採購標準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一般規定:1.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其成員至多可有一家國外廠商;另符合下列第二條規定資格及具執行本工程主要部分能力之國內廠商得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2.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二)、單獨投標廠商資格: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3.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1.國內廠商資格:與單獨投標廠商資格同。2.外國廠商資格: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文件如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時,並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 (五)、餘詳本工程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七-4。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南市忠義路1段109號總務組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 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投標商資格標審查不符者,其規格標所提之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三、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之規定提出技術文件(供規格標審查用)一式共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別標示出「正」、「副」本,由廠商置於綜合封內。另本規定第十項「共同投標規定事項」應提出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如廠商採用共同投標)影本一併置於技術文件內。 四、投標文件(含報價)之有效期限應於投標截止日後180天內有效。本公司有權要求投標廠商延長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限,以配合其審查工作或辦理法定手續所需時間。 五、 |
| 其它 | 1、上述金額及招標文件中各項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2、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及電話:[email protected];(02)23667364。5、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六、 |
| 注意 | 本次公告之投標須知第八條招標文件新增「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 |
| 備註 |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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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