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 3 %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80日曆天(含交貨、組立/合、測試運轉及教育訓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2.上述文件內容若為外文,需檢附原文與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或協力廠商曾完成儲能系統(併入11.4kV以上電壓等級之電力系統)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採購機關(購)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上述文件內容若為外文,需檢附原文與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或協力廠商曾完成儲能系統(併入11.4kV以上電壓等級之電力系統)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採購機關(購)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2.上述文件內容若為外文,需檢附原文與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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