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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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17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1.1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海溏/招標 謝昀臻/規範 |
| 聯絡電話 | (049)2350101#2603 |
| 機關地址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
| 傳真號碼 | (049)23581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8/18 10:00 |
| 開標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本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7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本處守衛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4,1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34,100,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 4.投標廠商資格: 廠商須檢附下列相關資料供甲方開標時審查,資料短缺者視為資格不符。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或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電機技術顧問公司。 (2)須具備變電設備裝修乙級技術士證照(2張含以上)、變電設備裝修丙級技術士證照(3張含以上)、用電設備檢驗丙級技術士證照(1張含以上)、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丙級技術士(2張含以上)等工作人員,供甲方審查。 (3)現場工作領班1人(不得兼任本工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現場領班除需具有變電設備裝修乙級技術士證照外,另需具有下列任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資格(備註):1.丙種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 2.於98年1月8日以前,經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 合格領有結業證書。 (現場安全衛生監督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自104年1月1日起公告之配電工程採購案不適用。) 備註:得以下列資格之一替代: 1.於98年1月8日以前,經「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 2.「甲種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或「乙種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 (4)本工程承攬商需指派1人擔任本工程之品管人員。 (5)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需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有關規定)。 (6)本工程承攬商需具備露天開挖作業主管證照(1張含以上)及擋土支撐作業主管證照(1張含以上)。 (7)需檢附零相比流器(屋外型46KV C200 5/10-5A 50VA 油浸式繞組)原廠技術資料,如原廠資料非中文,須翻譯成中文並對照規範依序以螢光筆註記,以利核對。 5.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含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檢舉機關: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325414;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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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