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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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8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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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1.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採購:黃馨儀/規範:劉雅嫚 |
| 聯絡電話 | (04)22245131#5264/5276 |
| 機關地址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傳真號碼 | (04)22258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3 14:00 |
| 開標地點 | 台中區處四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35,000元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以內運交至指定地點,並包含設備安裝、設定及測試,其測試完成之日即為交貨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考⼯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需有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或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上述⾦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額(不含稅):新臺幣768,750元。預算⾦額(不含稅): 新臺幣768,75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額(不含稅)者為 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 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 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 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公 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者,以⼀⽇計算。本處以書 ⾯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依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六、本處政⾵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 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 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部⾨之廉政意⾒訪查,提供施政興⾰之寶貴 建議。 七、營利事業登記證⾃98年4⽉13⽇起停⽌使⽤,不再作為證明⽂件,請以 「公司登記證明⽂件」或「商業登記證明⽂件」作為資格證明⽂件;或列印公 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請投標廠商確實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及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所要求之文件,以免因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遭判定不合格。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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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